中國園林網(wǎng)10月8日消息:
證券代碼:002310 股票簡稱:東方園林 編號:2014-070
北京東方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調整事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簡述
1、2010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北京東方園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并向中國證監(jiān)
會上報了申請備案材料。
2、2011 年 1 月 10 日,根據(jù)中國證監(jiān)會的反饋意見,公司修訂了股票期權
激勵計劃,并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東方園林股份
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下簡稱“《首期股權激勵
計劃》”),并經(jīng)中國證監(jiān)會審核無異議。
3、2011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開了 201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了《北京東方園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
4、2011 年 1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了通過了《關于
確定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相關事項的議案》。確定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日為
2011 年 1 月 27 日,行權價格為 64.89 元,授予數(shù)量為 378.98 萬份,授予激勵
對象為 70 人。
5、2012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于公司首期股權激勵計劃授予對象調整的議案》及《關于首期股權激勵計劃第一
個行權期可行權的議案》,激勵對象由 70 人調整為 61 人,對應的 33.58 萬份期
權予以注銷,授予期權數(shù)量調整為 345.40 萬份。并且,第一個行權期已滿足行
權條件,激勵對象可在公司 2011 年年度報告公告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權日起
24 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止的期間內行權。
6、2012 年 5 月,經(jīng)公司董事會申請、深圳證券交易所確認、中國證券登
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準登記,公司以 2012 年 5 月 25 日為股票行權
登記日,對提出申請行權的 61 名激勵對象的 863,500 份股票期權予以行權。截
止 2012 年 5 月 28 日,公司已完成相關股份登記手續(xù)。本次行權完成后,剩余尚
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數(shù)量為 259.05 萬股。
7、2012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于調整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期權數(shù)量和行權價格的議案》,對尚未行權的
259.05 萬股股票期權根據(jù)《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調整方法進行調整,
調整后股票期權數(shù)量為 516.62 萬份,行權價格為 32.54 元。
8、2013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于公司首期股權激勵計劃授予對象調整的議案》及《關于首期股權激勵計劃第二
個行權期可行權的議案》,激勵對象由 61 人調整為 58 人,對應的 17.08 萬份期
權予以注銷,尚未行權的期權數(shù)量調整為 499.54 萬份。并且,第二個行權期已
滿足行權條件,激勵對象可在公司 2012 年年度報告公告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
權日起 36 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止的期間內行權。
9、2013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于調整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期權數(shù)量和行權價格的議案》,對尚未行權的
499.54 萬份股票期權根據(jù)《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調整方法進行調整,
調整后股票期權數(shù)量為 999.08 萬份,行權價格為 16.16 元。
10、2013 年 6 月,經(jīng)公司董事會申請、深圳證券交易所確認、中國證券登
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準登記,公司以 2013 年 6 月 18 日為股票行權
登記日,對提出申請行權的 58 名激勵對象的 3,33.03 萬份股票期權予以行權。
截止 201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已完成相關股份登記手續(xù)。本次行權完成后,剩余
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數(shù)量為 666.05 萬股。
11、2014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
司首期股權激勵計劃授予對象調整的議案》及《關于首期股權激勵計劃第三個行
權期可行權的議案》,激勵對象由 58 人調整為 56 人,對應的 15.87 萬份期權予
以注銷,授予期權數(shù)量調整為 650.18 萬份。并且,第三個行權期已滿足行權條
件,激勵對象可在公司 2013 年年度報告公告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權日起 48
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止的期間內行權。[分頁] 12、2014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調整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期權數(shù)量和行權價格的議案》,對尚未行權的 650.18
萬份股票期權根據(jù)《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調整方法進行調整,調整后
股票期權數(shù)量為 975.27 萬份,行權價格為 10.69 元。
二、本次調整情況
由于原激勵對象中 1 人因個人原因在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至本次董事
會召開期間離職,根據(jù)《首期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對公司首期股權激勵
計劃的相關內容進行調整,激勵對象由 56 人調整為 55 人,對應的 9.9316 萬份
期權予以注銷,尚未行權的期權數(shù)量調整為 965.3339 萬份。
本次調整涉及的股權激勵計劃相關內容具體如下:
調整項目 調整前 調整后
高級管理人員 1 人,中層管 高級管理人員 1 人,中層管
激勵對象人數(shù)
理人員及業(yè)務骨干共 55 人 理人員及業(yè)務骨干共 54 人
授予期權總量 1,950.5310 萬份 1,930.6678 萬份
尚未行權數(shù)量 975.2655 萬份 965.3339 萬份
尚未行權數(shù)量
0.97% 0.96%
占總股本比例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調整發(fā)表了獨立意見,認為:鑒于公司相關崗位上的人
員發(fā)生變化,我們同意公司董事會對《首期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
調整,并對不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已獲授期權辦理注銷手續(xù)。調整后的激勵對象
由 56 人調整為 55 人,公司首期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獲授期權未行權的期權數(shù)
量調整為 965.3339 萬份。
調整后的公司《首期股權激勵計劃》所確定的激勵對象不存在禁止獲授股票
期權的情形,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且激勵對象范圍的確定符合公司實
際情況以及公司業(yè)務發(fā)展的需要。
四、監(jiān)事會意見
公司監(jiān)事會對本次調整發(fā)表了核查意見,認為:本次調整的程序符合相關法
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調整后的激勵對象均為 2011 年公司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
過的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的相關人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試行)》規(guī)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其作為公司本次股票期權激勵對象
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根據(jù)《首期股權激勵計劃》,同意公司取消相關股票期
權,并辦理注銷手續(xù)。
五、律師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意見
北京市君合律師事務所對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調整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
為:公司董事會根據(jù)股東大會的授權以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guī)定,
對公司實行首期股權激勵計劃中對授予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行權數(shù)量等相關事
項的調整及本次行權調整,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 1-3 號》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有關規(guī)定。本
次股票期權調整及本次行權調整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東方園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